奉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第3号
奉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第3号
2024年7月19日,奉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决定任命:
张洪斌为奉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
王 彬为奉节县人民法院五马人民法庭副庭长;
赵明灯为奉节县人民法院康乐人民法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肖洪波同志的奉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奉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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