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促消费、开发票、中大奖”第四期现场摇奖活动的通告

来源: 奉节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丁敬清 2024-05-08 09:58:55

关于开展“促消费、开发票、中大奖”第四期

现场摇奖活动的通告

根据奉节县财政局、奉节县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促消费、开发票、中大奖”消费摇奖活动的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奉节县消费摇奖活动第四期发票开奖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奖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二、开奖范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奉节县行政区域内的住宿、餐饮、零售、文体等行业经营者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符合《关于开展“促消费、开发票、中大奖”消费摇奖活动的公告》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均可参与本期开奖。

三、开奖方式:奉节县财政局、奉节县税务局将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通过专门的计算机摇奖系统,从符合参与条件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开奖结果将通过“奉节头条”APP及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对外公开发布。

四、本次开奖共设6个等次的奖项,特等奖1个,奖金人民币1万元(税前);一等奖3个,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税前);二等奖6个,奖金各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四等奖和幸运奖分别按当期符合参与摇奖发票总数的5%、10%、15%设置中奖名额,奖金分别为80元、50元、20元。

五、奖金兑付: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中奖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9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奉节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奖金兑付。三等奖、四等奖和幸运奖的中奖者请通过手机微信登陆“重庆航天信息”微信公众号,认证后进入“奉节领奖”链接,再通过扫码或手工录入两种方式录入发票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领奖”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六、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卡原件(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受票方为非个人的发票;

2.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3.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参与活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八、以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的,由真实姓名本人进行兑奖。

九、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十、其他

本期消费摇奖开奖活动由奉节县财政局、奉节县税务局负责解释。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

中共奉节县委、奉节县人民政府主管,县委宣传部主办,奉节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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