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在夔州
□赵贵林 赵桉
南宋隆兴二年(1164),孝宗皇帝在金人的威胁下,向其求和,使魏杞到金,答应割让商、秦二州,并缴纳“岁币”,并于第二年,即乾道元年(1165)正式实施,人称“乾道和议”。朝中主和派占了上风,主张抗战的王十朋遭到了排斥。这年七月,他从饶州移知夔州。据宋人罗大经笔记集《鹤林玉露》载:“王龟龄自吏部出帅夔门,有临安录事参军祝怀抗疏银台,谓十朋忠义蹇谔,即令不容于朝,亦合置诸近藩,缓急呼来,无仓卒乏使之忧。今遣万里之外,非计之得也。虽不报,时论韪之。”说明把王十朋调到远离京都的地方任职一事,当时就有人提出异议。
夔州虽然远离京都,但当时是西南地区的重镇,而且,三国时这儿是刘备托孤处,有诸葛亮八阵图遗址,也是唐代大诗人写下无数诗篇的地方。王十朋对调任,似乎并不介意。他在诗文中写到,自己与夔州似乎有些缘份:
某甲申七月至饶州,以表谢上云;“虽才非太公,不能五月报政,然忠犹杜甫,未尝一饭忘君。”既而与诸公唱和,有夔字韵诗,果有易夔之命,人以为谶,方力丐祠,梦观八阵图。乙酉十一月朔至夔,水落沙露,宛然在目,所历山川皆少陵诗中景物也。因成一绝,用楚东韵。
《初到夔州》
分甘易守不劳麾,梦已先予到古夔。
谶语端符楚东韵,忠怀雅合杜陵诗。
诗人说,他在饶州与人唱和时,就有“夔”字韵诗,在梦中又观看诸葛亮“八阵图”。后来果然就有改任夔州的命令,人人都说这是“谶语”。
王十朋在夔州后,勤政爱民,关心百姓疾苦,施行了一系列德政,赢得了百姓的衷心爱戴。
一、刻石于庭励官师
王十朋初到夔州时,看到夔州府署前立有一方“戒石”,戒石上刻的是宋太宗赵光义钦书的十六字圣训“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戒石立于北宋嘉祐年间,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王十朋让工匠把戒石重新整修,并抬高位置,四周加上护栏,还在新立的戒石后面刻上亲自写的一首《自警诗》:
尔俸尔禄民膏脂,下民易虐天难欺。
圣训昭昭日月垂,刻石于庭励官师。
臣庭坚字尤瑰奇,光尧宸翰增光辉。
坤维门户州名夔,庭前戒石□□□。
笔划微茫观者疑,太岁在酉嘉平时。
吉日丁亥刑□□,命工举石少高之。
一新栏槛严护持,银钩照眼光陆离。
天威咫尺颜不违,虐民之事焉可为。
勿谓苍苍不吾知,与尔同僚共孜孜。
在立下新戒石的这天,王十朋把府中的大小官员请到戒石前,讲解了《自警诗》的内容和体会,阐明“天威”近在咫尺,大家决不能做“虐民”之事,应该共同遵循恤民爱民的圣训。
二、长使义泉名不断
为了开通便民言路,每月的初一和十五,王十朋都要到郡学为士子们讲课答疑,并且询问郡政得失,让大家反映百姓的要求和批评。众人反映,夔州城中百姓饮水很成问题。夔州城濒临长江,但城高于江面许多,取水十分不便,城里人大多是从城后的山上挑水吃。王十朋上山考察,看到了老百姓担水的艰难,他在《题卧龙山观音泉呈行可元章》一诗中记载了百姓缺水的情景:
夔州苦无井,瘿俗殊可怜。
竹筒喉不干,可浣不可煎。
日汲卧龙水,屡赖担夫肩。
所取都几斛,深惭未投钱。
为了改变城里人饮水问题,王十朋组织民工、石匠,将山上的泉水用竹筒一节节引下山来,并在城里修了蓄水井,还下令不准收取水钱,免费供水,使义泉真正名符其实:
《给水》
接筒引水下山陬,端为夔民解百忧。
长使义泉名不断,莫教人费一钱求。
作者自注:“夔以竹筒引水,见于杜诗,以义泉名门,则知昔之为州者。不榷水而取钱也。予始至,闻公库岁收卖木钱千余缗,钤辖司亦如之。予以水给民,惧后人废之,故作是诗。” 为了让后来的同僚都能记着这件事,在给城里的街坊命名时,他特地把取水的那条街命名为“义泉”,而且还写了一首《义泉》诗:
官费接筒竹,民蠲沽水钱。
丁宁后来者,莫负义名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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