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拆除一宗乱占耕地违法建筑
近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拆除一宗乱占耕地的违法建筑,恢复耕地2.65亩。
违法建筑拆除前
据了解,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奉节县竹园镇亭子村21组有人违法占用耕地进行开发建设。接到线索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奔赴现场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发现,系当地村民杨某伙同好友谢某,在未取得任何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修建游乐场,建设的秋千、彩虹滑道等设施对耕地造成严重破坏,违法占地面积达2.65亩,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62亩。
违法建筑拆除后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竹园镇政府多次现场办公,督促杨某进行整改恢复,经过执法人员积极劝导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自行拆除。当前,现场所有违法建筑已经拆除,占用耕地全部恢复。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的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持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坚决将违建遏制在“萌芽”中,牢牢守住我县81.3万亩耕地保护红线。
(通讯员 刘超 向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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