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编辑: 周海媚 2026-09-16 17:39:44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类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落实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自觉履行价格承诺。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切实履行向消费者作出的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四、严禁价格欺诈。不得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

五、严禁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六、严禁虚假宣传。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

七、自觉接受监督。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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