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货车上路行驶 男司机被严处

编辑: 方历朝 记者:李月全 通讯员:冯臣 刘书军 2026-06-15 17:24:14

执法现场。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全面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6月15日,奉节县公安交管大队依托路面智能稽查布控系统,精准查获一起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彭某某被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6月15日上午,奉节县交管大队永安中队执勤民警在诗城一路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稽查工作。执勤期间,号牌为渝B1***9的轻型栏板货车途经检查点位时,行驶轨迹异常,驾驶人刻意规避、躲避检查,可疑行为被执勤民警及时发现。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对车辆登记状态、年检记录、车辆车况等信息开展全面核查。

经查,该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3月,长期逾期未年检,目前已达到国家法定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法律明令禁止上路行驶的报废机动车。驾驶人彭某某在明知车辆已报废、完全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报废车辆机件老化、安全性能失效,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部件无法保障正常使用,上路行驶极易引发故障、失控、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及过往车辆、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整治的突出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奉节交管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彭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涉案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涉案报废货车将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奉节交警温馨提示,当前正值全国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走深走实。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隐患极大、后果严重。广大驾驶人务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态化自查车辆状态。对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车况不良的车辆,及时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年检审验手续,坚决杜绝“带病车、报废车”上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以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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