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园镇:落实农事用火管理规定 入户宣讲全覆盖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农事用火行为,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竹园镇组织镇村两级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各村(社区),逐门逐户开展农事用火管理入户宣讲工作,推动防火要求直达基层、深入人心。
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单和报备登记表,逐一走访家庭户,面对面告知森林防火及农事用火提前报备政策。每到一户,宣讲人员都耐心向农户解释:农事用火必须严格落实“四有七不烧”规定,农户在用火前至少提前1天向村委会或镇林业站报备,说明用火时间、地点、用途及防范措施;遇高火险天气或大风天气,一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农事用火。同时,工作人员向每户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单,明确标注违规用火对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罚款、治安拘留乃至刑事责任,让农户清楚知晓“违规一把火,法律不留情”。
下一步,竹园镇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未批先用、违反“七不烧”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警示一片。同时,鼓励群众相互监督、举报违规用火,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守护好竹园的绿水青山。
(竹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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