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的告诫书

编辑: 周海媚 2026-04-01 14:45:24

全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特郑重告诫如下:

一、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要求

1.严格履行审查登记责任。平台必须对入网餐饮商户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数据核验、实地核查等方式确保商户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证照真实有效。严禁无证、套证、假证或“幽灵外卖”入驻平台。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商户信息,审查记录保存不少于两年。

2.严格落实信息公示责任。监督商户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证照、实体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督促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设置“无堂食”标识,对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户标注“明厨亮灶”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3.严格规范配送过程管理。建立配送过程管理制度,督促商户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加强配送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记录保存不少于两年,并确保配送容器清洁卫生,符合保温、冷藏或冷冻要求。

4.严格强化日常监测处置。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线上巡查、实地抽查等方式排查风险。发现商户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采取限制流量、暂停服务、清退等措施,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要求

1.亮照亮证,线上线下一致。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实际经营地址、网店名称必须与证照及实体店门头完全一致。严禁异地经营、使用虚假地址或借用他人资质入网。

2.严控原料,规范加工过程。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加工制作过程必须符合操作规范,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食品。

3.推行封签,确保配送安全。主动使用“食安封签”,对餐饮食品进行规范包装。对配送有保鲜、保温等特殊要求的食品,需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透明消费,反对餐饮浪费。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公开加工过程。鼓励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在页面公示菜品主要原料,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杜绝浪费。

三、法律责任与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力度。对未履行审查义务、信息公示义务或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15投诉举报。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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