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奉节县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 奉节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方历朝 2026-02-09 10:01:52

为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奉节县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2月6日向奉节县委、县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岳顺通报督察报告,奉节县委书记巩义胜作表态发言,奉节县委副书记、县长吴涛主持会议。吕俊强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奉节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奉节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重庆建设工作要求,一体推进“九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树牢。2018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151个。印发实施《奉节县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细化明确县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纳入巡察、审计等加强监督。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一江五河”断面水质连续8年稳定达到II类,森林覆盖率达到69.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5年达到350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连续5年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口前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梅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成效被纳入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正面典型。2024年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居全市第一。

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积极推进。风光电力装机容量居全市前列。脐橙产业品牌价值达381.7亿元,带动30万果农户均年收入达3.5万元,脐橙产业入选2025年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十大案例。草堂镇欧营村坚持转产还绿、治污复绿、扩林固绿,实现“污染村”变“生态园”,入选“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典型案例。

督察指出,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镇街和部门对奉节县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个别自然保护地内存在违法建设活动。个别部门和乡镇对已发现问题督办整改不到位,其中望江溪、大溪河沿岸违规堆放砂石问题,县有关部门虽作出行政处罚但未跟踪监管到位,此次督察发现该问题还未完成整改。

二是河道管理问题多发。部分河道被侵占,个别企业未获取洪水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新建构筑物、违规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个别企业在草堂河左岸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改扩建厂房,至督察进驻时违建厂房仍未完全拆除。码头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不深入,望江溪左岸区域存在违规散货码头经营行为,个别码头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在吴淞高程177米以下新增码头生产设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违规倾倒工程渣土、堆放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现象。

三是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仍有欠账,朱衣、清水湾、施家梁等片区还存在污水管网缺失、雨季溢流等问题。部分乡镇生活污水管网不完善、存在污水直排问题,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未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还有差距,部分养殖场存在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四是督察发现的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消纳处置场所不足,导致建筑垃圾“出路”少、随意倾倒问题较多。个别企业违规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奉节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置不到位。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仍有发生。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待加强,奉节县工业园区草堂组团、康乐组团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还不完善,部分企业还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废气收集处理不完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不规范,部分小水电站未按要求设置不可逆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或生态流量泄放要求未落实。

督察要求,奉节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乡镇(街道)、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深入推进“九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作出贡献。要认真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道岸线保护管理措施,持续改善河道岸线生态面貌。系统谋划、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切实保护好一江碧水。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整治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现象。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强调,奉节县委、县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奉节县委、县政府处理。

(全媒体记者 刘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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