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橙新语】莫让“政策规定”成为“不想为”的借口
“您反映的事情应该推进,但与政策规定还有点出入,还需再观察观察”“您的诉求正在按照文件和政策规定走程序,请等一等”……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时,此类话语屡见不鲜。这些言辞,表面是出于对政策规定的谨慎,实则是个别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的体现,与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
政策规定,是治国理政的重要遵循,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的“指南针”与“教科书”。党员干部干工作,必须以政策规定为准则,确保“不出事”。然而,现实中却有少数干部将政策规定异化为不作为的借口。他们面对群众信访,能拖则拖,能躲则躲,实在拖不过,便以“正在按照政策规定走程序”为由搪塞;他们干工作拈轻怕重,口中常挂“凡是政策规定了,我才办,出了问题,你看着办”等话语。
表面上看,这些干部是在严格遵循政策规定,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他们私心太重、怕担责任。他们信奉“洗碗越多,摔碗越多”,宁愿不干也不出错。若党员干部都抱着这种心思工作,不仅会损害群众利益,更会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政策文件规定必须办的要办好;政策文件未明确规定的,只要是群众急难愁盼的事,也要想方设法办好。工作中,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上级政策和文件只是工作的遵循和方向,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政策文件并未明确规定具体做法,这就需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切实解决。
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直接检验着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优秀共产党员杨善洲,放弃省城安享晚年的机会,扎根大亮山,带领干部群众植树造林,创造资产几个亿,自己却分文不取。谷文昌一心一意为百姓办事,当地百姓逢年过节“先祭谷公,后拜祖宗”。他们身上所体现的勇于担当、为民奉献的精神,正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模样。
“政策规定”绝不能成为“不想为”的借口。党员领导干部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政绩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奉公守节,勤爬苦做,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评论员 黎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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