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奉节县水上健身运动活动区域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溺水亡人及通航安全事故,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59号)和《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体育活动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在我县开展游泳、摩托艇、橡皮艇、浆板、龙舟等水上健身运动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活动区域划分原则
(一)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维护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区划分。结合全县当前实际情况和市民进行水上健身运动的现实需要,科学评估并因地制宜划分动力与非动力水域、竞技与休闲区域等水上健身运动区域。
(三)坚持完善配套、规范标识。积极推动在划定水城开展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建设必要的简易上下水设施,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设置明显的界限和警示标志等,引导市民到相对安全的水域进行健身活动,进一步降低水上体育活动安全风险。
二、水上活动区域划分
(一)非动力休闲水域——游泳(4个)
1. “夔门印象”长江水域。此区域为奉节县冬泳协会游泳健身活动水域,南北方向从距离长江主航道北侧浮标30米至岸边,东西方向从奉节县港航海事码头趸船上游100米水域至长航公全安趸船下游100米水域。
2.“夔门广场”长江水域。此区域为奉节县游泳协会游泳健身活动水域,南北方向从距离长江主航道北侧浮标30米至岸边,东西方向从奉节海事处趸船上游100米水域至县水利局宿合灯塔处。
3.“在水一方”朱衣河水域。此区域为奉节县游泳协会游泳健身活动水域,南北方向从朱衣河主航道北侧至岸边,东西方向从在水一方码头上游100米水域至环彬商业街东侧。
4.永安中学南校区江南基地水域。此区域为奉节县游泳协会江南基地游泳健身活动水域,南北方向从木瓜溪大桥至距离长江主航道南侧航标30米水域。
(二)非动力休闲竞技水域——龙舟
龙舟为传统习俗类活动,主要集中在端午节前后。规划朱衣河“在水一方”码头上游100米水域至滨河公园广场段为龙舟训练、比赛水域。
(三)非动力休闲不域——浆板
规划朱衣河“在水一方”码头上游100米水域至滨河公园广场主航道北侧至岸边段为浆板活动水域。
(四)动力休闲水域——摩托艇、橡皮艇、动力冲浪板
规划为草堂湖非通航水域。东西向从伍家嘴大桥至白帝城景区停车场下河梯道处为界的整个水域,摩托艇、橡皮艇、动力冲浪板等动力类水上健身运动只能在草堂湖内,不能到主航道及非动力游泳等水域活动。
三、注意事项
(一)各类水上健身运动应严格在划定区域内开展活动,并注意避让划定区域内的系泊系缆设施,严禁擅自越界活动,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到内河航道内等危险水域游泳或戏水。
(三)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垂钓、游泳、漂流等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罔视安全管理规定及本通告要求,越界到主航道并发生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责任自负,造成损失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举办大型水上活动,按照《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请广大市民在开展涉水健身运动时,自觉携带安全保护设备,自觉远离危险水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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