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拟征收集体土地200.8538公顷用于高速公路建设
8月28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设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工程(奉节境)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根据奉节府征地预公告〔202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拟征收甲高镇大坡村2社等6个乡镇16个村(社区)59个社(组)集体土地200.8538公顷,其中甲高镇龙山社区5社达到24.418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政府依法组织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甲高镇、安坪镇、五马镇、新民镇、冯坪乡、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同时县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通讯员 刘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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