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月1日起禁钓期结束 休闲垂钓需严守法规
7月1日零时起,重庆境内为期四个月的天然水域禁钓期宣告结束,这也意味着市民可以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休闲垂钓。为避免出现非法捕、违规钓等现象,我县农业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力度,确保营造良好的垂钓环境。
根据《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名垂钓者可以在禁钓区外水域使用一根鱼竿(鱼线)、1-2枚单钩或1枚复钩(双钩尖)进行垂钓,每天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且禁止销售钓获物,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在垂钓中,如钓获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放生。
执法部门提醒,针对非法垂钓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没收渔具及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使用禁用钓具等非法捕捞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还需承担修复等责任。
奉节县农业执法部门将充分利用AI智能、无人机等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宣传,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底线和渔业资源修复红线两手抓,守护好辖区水域生态环境。
(全媒体记者 雷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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