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家庭全民参保倡议书

来源: 奉节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丁敬清 2024-09-20 10:21:20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是以国家为主导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奉节县正在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全民参保工作,争取人人参保,人人有保障。

一、筹资标准

普通居民在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期间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元/人·年,二档775元/人·年;在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775元+财政补助标准。

二、集中征缴期及待遇享受期

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3日至12月31日。

普通居民在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2025年1月1日至当年底享受待遇;在2025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缴费次月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底。2025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享受待遇至当年底。

三、医保待遇享受

(一)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一档300元,二档500元。

(二)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三)住院待遇:参保人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一档年度最高支付标准8万元;二档年度最高支付标准12万元。

(四)大病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患大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给予进一步报销。年度最高支付标准20万元。

(五)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的金额后,对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进行救助。

四、缴费方式

可以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云闪付APP、农商行APP、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自主缴费,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居委会使用专用POS机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现金支付。参保中若遇到缴费问题,请拨打奉节县税务局电话(023-56512366)咨询;参保政策问题请拨打奉节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23-56572350)咨询!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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